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

求 撤 內 地 婦 產 子 費 敗 訴

綜 援 漢 指 政 府 向 其 內 地 媳 婦 徵 收 至 少 3.9 萬 元 分 娩 費 , 是 剝 削 其 孫 兒 將 為 港 人 的 權 利 , 首 宗 興 訟 挑 戰 該 收 費 政 策 。 高 等 法 院 昨 判 綜 援 漢 敗 訴 , 指 內 地 婦 只 是 以 訪 客 身 份 在 港 分 娩 , 不 應 享 有 香 港 婦 女 的 醫 療 福 利 , 而 她 腹 中 胎 兒 並 非 獨 立 個 體 , 因 此 在 出 世 後 才 可 享 港 人 的 權 利 。 並 指 收 費 政 策 有 效 遏 止 內 地 婦 湧 來 港 產 子 , 完 全 合 法 。 醫 管 局 、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均 歡 迎 法 庭 判 決 , 表 示 會 維 持 現 有 政 策 , 確 保 本 地 孕 婦 得 到 妥 善 和 優 先 的 產 科 服 務 。

如果判勝訴我諗好多叻人會移民law 依家香港d 政客得長mo 可以支持,政策又差,完全無視納稅人既辛苦,如果真係勝訴,香港既資源又要分俾大陸人lu 我點解要交稅,每年交幾萬,我不如捐左去,頂,余若薇係咪佢律師呀? 根本係利益衝突 !!! 都唔明點解依家d 人甘貪得無厭,以為政府d $係天跌落黎,我話連公務員個d 內地子女都唔應該豁免,一樣要交$$,頂頂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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